范围
本规范规则了石墨坩埚(以下简称坩埚)的定义、分类、规格型号、技术请求、实验办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及其合金停止溶解、精炼和保温用的坩埚(详细运用范围及运用寿命参见附录A)。人造石墨坩埚、高纯石墨坩埚、炭素制品加工的坩埚其型号可参照本规范。
标准性援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凡注日期的援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较新版本(包括一切的修正单)适用于本规范。
2010年4月9日有关部门得悉,随着全国钢规范化**所长孙伟、中国耐火资料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殿利、四川理工工学院资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资料化学院副院长陈建等三十余位*学者的审定,国内一个石墨坩埚国度规范将可望出台。
填补国内空白 石墨坩埚国度规范新津出--新津举行石墨坩埚国度规范审定会
2010年4月8日,在气候怡人、游人如织的水城新津花舞人世,全国钢规范化**所长孙伟、中国耐火资料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殿利、四川理工工学院资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资料化学院副院长陈建等30余位*学者齐聚一堂,对新津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成都市天府石墨坩埚有限公司掌管起草的《石墨坩埚》停止审定。"这次专业审定将填补国内石墨坩埚无国度规范的空白。"有关*向记者引见说。